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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200余名“关键少数”集中学习条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使用了许多新表述,规定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及其处分种类和幅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9月14日上午,桃源县委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6次集中学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超辉在会上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全体在家的县级领导和28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共计约200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集中学习现场 

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今年8月下旬印发,为了让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掌握纪律“红线”和规矩“底线”,该县纪委监委不仅在全体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组织了集中学习,还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统一征订了《条例》700余册和系列辅导用书上百套,帮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筑牢纪律“防火墙”。

 “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围绕条例修改的背景、意义和对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内容,王超辉在学习会上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解读。

“这次修改突出了政治性、彰显了时代性,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学习会上,县纪委委员、九溪镇党委书记靳印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本次县委学习中心组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必修课”,目的就是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在工作中时刻以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准绳”,明确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纪律意识,争当守纪模范。

(桃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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