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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沉下去 责任立起来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坚持将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让监督沉下去,把责任立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寓监督于日常了解之中。坚持多措并举,加强日常了解,及时掌握各联系单位的基本情况、重大事项和干部思想,努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参加联系单位的重大会议和活动,掌握“三重一大”事项;加强日常走访和调研;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变化和重大家庭变故;在半年和年底分别收集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干部花名册、通讯录和财务报表等基本情况资料;要求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清自查,并形成党内监督自查报告,同时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寓监督于宣传教育之中。注重通过宣传教育强化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提高干部拒腐防变、明辨是非的能力,促使养成乐受监督的习惯。今年来,组织和指导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廉洁文化阵地、撰写廉政家书和征文、“一把手”廉政党课宣讲等多种形式,让教育真正入脑入耳入心。纪检监察组重点抓好了廉政党课的宣讲,上半年纪检监察组已在联系单位开展廉政宣讲12场次。

寓监督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驻在部门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实施办法》等日常监督工作规程,提升了派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针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作风建设相关纪律提示》,发放到7家联系单位的班子成员和中层机构;协助相关单位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与办法。

寓监督于纠风治理之中。结合市委和市纪委的部署安排,认真开展和落实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今年来,根据上级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和五一期间的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办公用房面积测量统计,2017年领导干部金融领域利用职权谋私利专项检查等等。同时,还组织各单位开展了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的自清自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自清自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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