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通报3起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典型案例
近日,桃源县纪委通报了3起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例。
1、木塘垸乡金山村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金山村采取打卡发放再收回的方式,套取18875元林业补贴用于其他村务开支。金山村党总支书记刘元中、时任党支部委员彭光辉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漆河镇龙昌村套取专项资金问题。龙昌村在2015年-2016年期间,通过打卡收回的方式套取13.5万民政资金用于其他村务开支。时任龙昌村党支部书记刘均阶,支部委员、会计、妇女主任刘象英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陬市镇神仙桥村套取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7年2月,神仙桥村采取打卡后收回的方式套取民政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村级集体其他开支。神仙桥村村会计张世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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