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圆满完成监督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核查工作
8月20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圆满完成监督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核查工作,经过核查,七家监督企业共出租出借国有资产6388处,其中出租6361处、出借27处。
按照市纪委安排部署及市专治办的要求,驻市国资委纪检组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核查工作,迅疾成立了市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核查工作组,制定了《常德市国资委系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市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出借a核查工作会议,对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核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经过各企业全面核查和纪检组抽查,相较于2018年3月份上报的《市直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自查表》内容,发现各企业共错报598项、漏报338项、新增325项和减少81项,同时核查中发现部分资产出租价格偏低、签订出租期限较长、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还有待规范以及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纪检组对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建立台账,精准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各企业要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登记台账制度化,做到账、卡、物、证、表相统一;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要建立相应完善的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对租金标准、租期、审批程序和权限等进行规范,以达到资产运营高效,经营收入稳定持续的目的;三是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国有企业出租出借。企业纪委、监事会应当不定期对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租出借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