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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鼎城区纪委监委对2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鼎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陈波挪用水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陈波在负责代收代缴单位宿舍住户水费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水费15587元,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陈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挪用的公款归还给单位。

2、鼎城区韩公渡镇原篾片湖村村会计乐长弟套取国家良种补贴资金问题。乐长弟在任原篾片湖村村会计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假借他人名义虚报良种补贴面积,2011年至2016年期间共套取国家良种补贴资金4063.15元,并将其中1333.3元据为己有,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乐长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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