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市纪委>详细内容

市纪委

石门:“三方督办”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石门县委自2017年6月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以来,为了压实问题整改责任,提升巡察整改质量,落实整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建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抓统筹、分管(联系)县级领导抓督促、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抓落实的“三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后,每半个月收集一次被巡察单位阶段整改情况。对巡察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函的方式告之分管(联系)县级领导,使其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强化县级领导督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县委巡察办在安排新一轮巡察工作时,将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将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向县委“五人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重点内容之一,持续强化再监督。

强化领导协调,打通问题整改“肠梗阻”。分管(联系)县级领导定期听取联系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问题整改工作提要求,积极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无漏项。通过县级领导领衔挂帅、亲自督办,进一步夯实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有力促进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深入开展督查,确保问题整改质量。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落实问题整改日常督查督导工作,对9家单位先后开展了17次专项督查,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查漏补缺、循因施策。通过听汇报、看现场、个别座谈的方式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看是否存在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是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是否存在整改责任不明确推诿扯皮的现象,及时督导被巡察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

巡视巡察和整改落实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只有把巡视巡察和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才能既准确深入发现问题,又扎实有效解决问题,实现高质量的全覆盖。石门县委认真践行政治巡察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督办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方式。截至目前,县委第一轮和第二轮巡察共巡察单位9家,已完成125个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制度88条,上缴违纪资金17.81万元,11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对47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同时,被巡察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积极组织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发挥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石门县委巡察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