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开展专项治理第二轮督查
近日,石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了专项督察组对所有县直机关单位及部分乡镇开展了第二轮督查。此次督查主要是为了扎实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能得到彻底治理。
一是督查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看是否按照2018年4月20日以后规定执行管理及使用;二是督查办公用房占用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实际情况及整改后反弹回潮问题;三是督查上班工作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玩游戏、看视频、聊天购物等问题。
专治办要求督察组在督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严禁跑风漏气、徇私舞弊,严禁接受同城吃请,如发现办公用房整改仍不到位或是出现反弹回潮、违反省委就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约法三章”相关问题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专治办。(石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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