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丰家铺镇原顺里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元月,周松文在任原顺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自家土坯房名义骗取房屋改造资金2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同时对以本村村民周锡贵、龙再高、周太平名义共骗取危房改造资金4万元的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原顺里村账外列支2万元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周太平在任原顺里村秘书期间,对以周锡贵、龙再高危房改造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3万元的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原顺里村账外列支2万元的问题负直接责任,同时还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8日,周松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周太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2、太子庙镇黄岭岗村原党支部书记袁宜军隐瞒五保户死忙信息、贪污国家财政资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7年4月,袁宜军任原黄岭岗村秘书、黄岭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隐瞒本村五保户两人死亡信息,贪污国家财政资金19120元,其中4000元用于五保户死亡安葬费,个人实得1512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5月31日,袁宜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并将其骗取所得1512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3、太子庙镇原金孔村党支部书记陈远平、镇民政和劳动保障站长陈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陈远平在任原金孔村党支部书记、金孔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在其子陈辉的帮助下,隐瞒五保户死亡信息,骗取危改资金15000元给五保户家属。同时,陈远平和陈辉还共同贪污国家财政资金5966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7月3日,陈远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陈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向县纪委上交违纪款20966元。(汉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