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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66件基层案件审理质量“零申诉”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向书记,这名村支部书记之前已经受到过一次纪律处分了,这次还犯这种错误,按照规定处理应该加重。”桃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小何一边翻着案卷一边跟该县茶庵铺镇纪委书记说道。

“案件审理工作属于整个执纪审查工作的‘后道’工序,但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只有严格把关,让案件质量更可靠,才能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干部’,不轻饶一个‘问题干部’,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罗友栋介绍说。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基层办理的行政处罚类案件,建立了标准化处理流程,规定经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后,由负责乡镇(街道)片区指导的检查室进行审理指导,再提交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对案件事实、定性证据、处理意见等多方面进行把关,提出审理意见,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完成乡镇(街道)案件审理66件,结案率和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得到有效保证,并且实现了案件质量“零申诉”。

“今后,我们将以乡镇(街道)片区为单位,组织片区乡镇(街道)纪委书记集中点评疑难案件审理质量,达到互查互学、以评代训、规范程序、量纪合理的目的,为基层案件质量把好关,使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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