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12个“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深化石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派驻、监察全覆盖,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履职,7月3日石门县纪委县监委召开派驻机构工作推进会,为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挂牌,由原来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更名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能职责和监督调查手段更丰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驻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万改观为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颁发新的工作牌匾,并对派驻组提出工作要求,始终要存使命感,时刻要有恐慌感,经常要刷存在感,更好地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让“探头”更亮更管用。(石门县纪委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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