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中院纪检组、中院内设监察室到基层法院督导检查工作
2018年6月6日至7日,驻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中院内设监察室先后前往澧县、桃源县两家基层人民法院和个别基层法庭督导检查工作。
重点督查了澧县人民法院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局之前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内部司法巡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顺道抽查了基层人民法院个别下属法庭的工作纪律遵守情况。两家基层人民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与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分别详细汇报了中院纪检监察组与内设监察室重点督导检查的内容,其基层人民法院内设监察室工作人员一并参与了座谈汇报。通过督导检查和座谈交流,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市中院党组成员易湘平指出了澧县人民法院办理省高院监察局信访交办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内部司法巡查中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两天的督导检查中,驻中院纪检组和中院监察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常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规定,始终坚持在被督查单位食堂用餐,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接待手续,并交纳伙食费。(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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