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我们要交钱,你们要收钱!
“我们必须按规定交钱,你们也必须按规定收钱!”
5月24日至25日,市政协副主席洪振海带队,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研究室等同志来到结对扶贫点石门县子良镇新道湾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在此期间,市政协一行人在子良镇食堂用餐。走访工作结束,市政协机关同志按规定向子良镇食堂交纳伙食费,陪同的镇干部却认为费资不多,“不好意思”收取。经过几番推让,市政协带队领导还是坚持按市委市政府的最新规定向镇财政所交纳用餐费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一直以来,市政协党组始终坚持营造和维护好市政协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并把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指示和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自《常德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协机关先后公务接待4次,接待人员29人,收取用餐费用1160元;有4组同志共11人因公在外就餐,向接待单位交纳用餐费用560元。(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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