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以容错纠错激励干部作为
近日,安乡县纪委完善出台《安乡县党政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激发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科学高效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该办法严格坚持“三个区别开来”的要求,坚持依法依纪,不枉不纵、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众的原则基础上,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对象、具体情形和条件。同时健全容错办理程序,明确申请、受理、核实、认定、报告等主要流程。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容错纠错同时并举,明确纠错整改期限及责任报告制,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坚决问责或给予纪律处分。
在容错结果运用上,根据认定意见,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处理、行政问责及处罚、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影响党代表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提拔任用和影响评先评优等七个方面从轻、减轻、免予问责或处分,从而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实干担当,积极作为。从而让全县干部卸下包袱,迸发激情,实干担当,勇敢创新。(安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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