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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三个一律”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此次部署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大家绝不能抱观望心态,绝不允许讨价还价,绝不会留半点情面……”4月24日,在石门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上,该县县委书记提出了“三个绝不”工作要求。

据了解,4月20日省委、省政府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该县县委主动对标,迅速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会全体人员任成员的高规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县性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该县在省委明确的三类治理重点基础上,将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列入治理范畴,明确全县各单位因公务确需租用车辆的,只能向租车平台公司租赁,严禁租用单位干部私车及社会车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红线,执行规定任何人都没有例外。专项治理期间,县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科技监督的力量,扩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来源,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对违反规定的按照一律从严追究、一律一案双查、一律通报曝光‘三个一律’原则严肃处理追究到位,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该县纪委书记如是说到。今年来,该县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6人,追缴资金7.9万余元。(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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