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大力整治干部作风 23名党员干部被调整岗位
2017年以来,桃源县强化作风建设,以查办案件和严肃问责为重点,构建了“四化”机制大力整治干部作风。
一是强化责任机制。为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出台《桃源县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列举了37项重点整治内容,建立了主要领导抓班子,班子成员抓干部,干部抓具体的分口责任连带机制。
二是细化目标机制。科学制定作风建设工作目标(共分为20大项,75小项),真正做到领导有责任,干部有任务,落实工作有措施,完成工作有目标。为强化群众监督,全县203名单位“一把手”在县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就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进行公开承诺。
三是量化问效机制。在县政府网站建立党员干部作风网上监督测评系统。对工作表现差的实行末位淘汰制,调整工作岗位。对工作突出的除精神奖励外,还给予物质奖励,并列入后备干部对象。2017年以来,先后有23名党员干部因作风考评不合格被调整岗位。
四是深化督查机制。为保持对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建立严格的作风建设督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电话问查、视频点查、聘请作风监督员实时督查等方式,对干部上班玩电脑、乡镇干部住乡、工作日午餐饮酒、公款高消费、公车私用、违规赈酒等作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2017年以来,督查35次,问责61人。(桃源县纪委 谢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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