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纪委书记刘敬平: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
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
澧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刘敬平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澧县纪委监委将把“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更好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
深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作为党校主体班必学课程,分层分类开展纪法宣讲和警示教育,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突出抓好对“关键少数”、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引导,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
深化日常监督,及时纠偏正向。坚持党委、纪委同向发力,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受理信访举报、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列席会议、巡察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第一时间敲响警钟、加强预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有“小过”“小错”时,及时认清错误、勇于改正错误,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澧县小渡口镇党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罗朝阳/摄)
深化惩治并举,优化政治生态。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作为“四种形态”的有效实践。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猛药去疴、重点治乱,对不收手、不收敛的绝不慈悲、决不手软。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重点整治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医药医保、工程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腐败。常态化开展个案剖析、类案分析,重点在民政、财政、医疗等领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活动,深挖案件背后的权力运行漏洞、监管盲区和制度空白,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
深化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打头、精准区分,实行问责调查和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既敢“问”不为之责、乱为之过,又善“容”无心之失、探索之误。强化争资引项、争先创优、产业建设等重点领域问责案件集体审核、质量评查,防止问责不力和简单泛化。严肃治理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做实做细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推动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