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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专项整治清理推动还利于民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有效解决部分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承包经营农村土地、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今年1月,西湖管理区纪委会同区委组宣统部下发通知,明确在今年上半年集中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工作,这作为区纪委在接到群众反映部分公职人员承包经营农村土地“与民争利”问题后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治标治本之策,也是贯通当前正在开展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

整治清理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推进,本着还利于民、促进发展,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办事、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类处理的办法,以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妥善解决部分机关干部和国企领导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

整治清理工作共分自查自纠阶段、组织清理阶段二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要求3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清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如实填写《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承包经营农村土地情况报告表》,并于3月31日前将自查申报情况初审、汇总后报区纪委。 组织清理阶段要求6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督促本单位参与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干部职工,按照清理工作要求与土地发包方或者非清理对象第三方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签订清退、补偿或者流转协议,完善移交手续,按照分类清理的方式及时妥善处理到位。对于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清理工作精神,认真研究,积极协调,稳妥解决并及时上报。

为保障整治清理工作顺利推进,西湖管理区纪委将重点查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为本人或他人取得承包经营权,仗权承包、套取骗取国家各类惠农补贴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承包经营农村土地行为严重违法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给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其他严重违规违纪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执行清理工作部署不认真、不负责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要求自查自纠,瞒报、漏报、谎报承包经营农村土地情况和拒不执行组织决定退出承包经营的行为。(西湖管理区纪委 封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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