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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规范公务接待函 遏制违规吃喝歪风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您好,这是我们的公函,麻烦按照标准安排工作餐一次。”5月17日,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组第三组3名工作人员临近中午在小渡口机关食堂就餐。这份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的编号为“2022年No:1号”的公函令人眼前一亮。

这是澧县5月12日统一公函模板后,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的第一份公务接待函,也是澧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规范公务接待,狠刹吃喝风歪风在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1月4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从适用对象、试用范围、用餐标准、执行要求等方面对全县公务接待活动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遏制虚假公函、空白公函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全县公务接待函的统一模板,并要求一事一函,外出前领用,事后一律不得补办。未出具统一样式公务接待函的,接待单位一律不予接待。

规范后的公务接待函新增了“接待人员名单”,每名来客人员的单位职务及电话号码,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归口管理、一函一号,备份留存,可追溯,可倒查。同时还规范了“公务活动接待函登记表”,要求出函单位如实登记“公函编号”“日期”“申请人”“事由”“对接单位”等,建立台账,实现公务接待函与公务接待函登记表相互印证。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必须凭“两单一票一函”才能进行报销(“两单”即公务接待审批清单、菜单原件,“一票” 即发票原件,“一函”即公函),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实行一餐一结,不得一事一结、一月一结。

“原先全县各单位公务接待函模板各行其是,没有编号。公函使用随意性大,有的长期挂账,利用互换‘空白公函’夹带处理违规吃喝费用。希望此次通过统一模板、编号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函管理,能有效遏制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此次还将公务接待情况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清单(试行)》和《镇(街道)纪委(工委)监督清单(试行)》,并在每月的日常监督工作提示中予以明确,要求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每月对监督单位公务接待及财务报账情况进行检查,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抽查。

今年来,澧县纪委监委联合税务、公安、交警、市监等部门先后开展了22次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同时通过澧州智慧监督云、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审计、税务、公安、交警等平台开展大数据比对,对单位开具大额餐饮发票、住宿发票、公车使用不规范等疑似问题予以交办,深挖“隐形变异”。截至目前,已下发交办函26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交办问题102个,处理处分32人,约谈“四风”问题突出单位主要负责人8人,选取14期典型案例下发通报5起,涉及科级领导干部8人,形成强大震慑。(澧县纪委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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