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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发给县级领导的一张“任务清单”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每年至少到分管联系单位上1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所联系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3月,石门县委办公室印发《县级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县级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十二条清单”。

据悉,此清单涵盖了组织领导责任、监督检查责任、教育监管责任、主动配合责任、示范带头责任五个方面,“条目化”“清单化”梳理出县级领导全年管党治党的12项任务,任务内容简单明了、指向具体,明确时间限制、次数要求,持续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依据及制度保障。

“此项任务清单内容系统全面、指向具体明确,为县纪委监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日常监督明确了方向,为进行主体责任考核评估提供了制度依据。我们将立足发挥‘监督再监督’作用,按照时间节点严格监督,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石门县纪委监委持之以恒紧盯“关键少数”,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中积极探索,从建立健全制度和突出重点开展“点穴式”监督两方面入手,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的“三张责任清单”。制定了《石门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十必严”任务分解表》,提出十个方面23条任务清单及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不断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秉承着抓住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的理念。2021年以来,石门县纪委监委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到实处。如: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创新性开展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全县各单位在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效确保了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逐条落实“一把手”监督“十必严”的制度规定,重点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运用好“智慧纪检”信息分析综合平台,并积极探索建立“四风”监督和“一把手”监督综合分析模型,让“智慧纪检”平台成为反腐倡廉的“监督哨”、发现问题的“显微镜”,为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提供新的助力。(石门县纪委监委 张锦 向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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