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抓好农村公路集中整治 建设“清廉交通”
2021年,安乡县自然村新修建水泥路3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1公里,危桥改造20座,打通了人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安乡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对上述交通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
近年来,安乡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按照“清廉湖南”建设总体部署,围绕“清廉交通”建设要求,对该县公路、危桥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督查、建设长效机制四个阶段,重点围绕“清廉交通”建设要求,治理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建设中对工程项目进行拆解,规避招投标等问题;围标、串标、违规发包、转包等问题;在项目施工中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报备、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问题;在乡村公路项目申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近些年来交通建设项目报监报建不及时、设计变更程序不及时等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对危桥改造项目存在虚报工程量的问题,党纪处分1分,组织处理1人;对危桥改造项目未进行招投标问题,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领域项目问题,立案2起,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
下一步,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将在县纪委县监委的指导和帮助下,抓住创建“清廉交通”的重要契机,通过农村公路集中整治,从具体问题入手,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做到立行立改;从共性问题着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厘清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位,建立“长久立”的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并把整治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完善招投标长效治理机制体系,扎实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安乡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