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 反馈沟通+提级办理 化解重复越级访
“没想到我的一封举报信,能得到县纪委这样重视,纪委的同志跟我打过好几次电话,及时反馈沟通,我对你们的处理结果很满意,再不会到处举报了。”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对实名举报进行电话回访时,实名举报人王某在电话里这样回答。
“我上访这么多年,这是让我心里最舒服的一次,我反映的问题不仅得到了及时处理答复,还受到了尊重,心里舒坦了。”多次上访的赵某说出了心里话。
临澧县纪委监委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实名举报件实行全程沟通及时反馈”,信访部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举报人保持沟通联系,交代注意事项,履行信访承诺,告知办理进度,办结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通过电话或见面方式,对信访举报人进行全程沟通反馈,如实记录沟通情况,及时向举报人进行政策解释或说明情况。该县纪委要求,对于实名举报件,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置中与举报人全程保持联系沟通,畅通反馈“管道”。建立“全程沟通、及时反馈、注重质效”机制,让举报群众感到“受重视”,“有着落”,有效减少了重复越级访。
“对于上级纪委转送件、领导批示件和涉及民生领域的重要信访件,我们要视情况实行提级办理。”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要求。
2021年以来,临澧县纪委监委先后对12件信访件进行了提级办理,结合领导包案、蹲点下访、重点约访等措施,整合工作力量,使复杂的信访件在初信初访阶段得到有效处置,避免举报人再次越级上访。
由于采取全程沟通、提级办理、及时反馈等措施,有效地提升了信访办理质效,大幅减少了重复越级信访。据统计,2021年,临澧县纪委监委共收到信访举报146件,与2020年同期相比减少147件、下降50%,其中:重复信访量减少13件,下降31%;越级信访量减少29件,下降34%。(临澧县纪委监委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