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三张清单”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以前权责不明,不敢放开手脚为企业解决问题。现在有了这‘三张清单’,心里有了底气。”8月中旬以来,石门县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召开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了解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8月26日,石门县委出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容错免责清单”,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抓好“三张清单”,全力护航营商环境。
以“正面清单”为指南,促进政商正常交往。《意见》明确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共10项,主要对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同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组织或参加活动、用餐、交通、住宿等行为作出规范。
以“负面清单”为底线,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负面清单”共12项,主要列出利用职务职权谋取个人私利、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收受财物或接受旅游等活动安排、违规插手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滥用职权等禁止性行为。
以“容错免责清单”为保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保护勇于创新、担当尽责的干部,让干部能甩开膀子大胆干事。“容错清单”明确了8项可以申请容错免责的情形,指出在优化营商环境、招大引强、项目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活动中,因受条件限制、市场风险、抢抓效率等原因出现失误,未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等情形可按规定申请容错免责。
《意见》强调,对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力、违规干预招投标、对企业合法权益不管不顾、“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力、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干预司法等六类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予以坚决查处,并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先停职再处理,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一案“双查”,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用铁的纪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石门县纪委监委 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