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科学谋局创新方式 深化巡察提升质效
巡察作为党内监督利器,面对日趋复杂的形势,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近年来,石门县委巡察办积极创新巡察工作方式,在机制、精准、高效上认真谋划,不断深化巡察提升质效。
在机制上谋规范。着力完善了“精准巡察发现问题的机制,规范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审计、信访、政法、组织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助改革促发展的长效机制、巡察结果运用机制、巡察队伍建设与管理等五大机制,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巡察方针,坚持人民立场,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扎实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精准上做文章。探索并完善了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问题线索的组内会商、组办会商、组室会商“三级会商”研判机制。巡前多方调研收集情况、巡中集中研讨汇集线索、巡后及时汇报三方会商,提高线索成案率,确保问题发现精准、定性准确。据悉,通过巡察发现并移交了时任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梅建平,县自然资源局夹山国土所所长闫浩,夹山镇林业站站长宋元欣,磨市镇坪塔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年耀等多个典型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问题线索,巡察震慑力进一步增强。
在高效上想办法。推进巡察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档案,分轮次、分组别、分单位录入巡察数据,为巡察工作提供“靶向”支持。同时将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通过巡察监督联动起来,打通壁垒,形成合力,在上下纵向联动的基础上,实现职能部门左右横向联动。2021年上半年,开展了第九轮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 82 个,移交线索 16 条。同时,根据第八轮常规巡察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共建立健全制度85项,追缴资金 14.32 万元,组织处理 32 人次,利剑作用不断凸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石门县委巡察办 易冰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