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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一单位一清单”压实防疫主体责任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医院院感防控绝不能掉以轻心,绝不能消极懈怠,必须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院内感染。”8月2日凌晨1点,津市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对津市市人民医院院感防控、医院夜间卡口值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再次重点提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津市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主责主业,以“一单位一清单”方式,切实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督促上报清单。下发《关于报送市直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106家单位主动上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涵盖本单位防控工作职责及要求、具体岗位、具体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责任领导等信息,责任分解到股室、二级机构,确保防控责任有人扛,防控工作有人抓,监督有重点、有方向。

明确监督重点。集体分析研判各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选定卫健、民政两系统作为监督重点,对照责任清单所列防控工作职责及要求,实行重点监督。

开展靶向监督。由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提名人选吴拥华带队,对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对卫健、民政两系统重点单位院感防控、“两码”排查、养老机构封闭管理等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2轮次,督导重点单位20余家(次)。同时,组建2个监督检查组,分别由1名班子成员和1名室主任带队,以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为监督靶向,集中3天时间,分组对卫健、民政系统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津市市纪委监委已根据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8批次,监督检查单位40余个(次),向卫健部门发出《工作交办函》1封,有力压实了疫情防控责任,有效推动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深落细。(津市市纪委监委  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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