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监督
“4月15日,随着梅溪桥社区1350万预算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全面启动,街道纪工委及街道项目监督小组第一时间跟进,监督班底与村级平台建设施工同步推进。”临澧县安福街道纪工委书记陈国华介绍。
为助力乡村振兴,4月以来,临澧县纪委监委强化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日常检查和跟踪监督。根据全省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牵头实施。
《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论证、工程预算、建筑质量监督、廉政风险防控、问题整改、廉洁评估、工程台账管理、工程质效等八个方面内容。同时,将监督制度立于“前哨站”,在项目事前申报、事中施工、事后验收及资金拨付反馈等关键环节,均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至今已完成了12处油茶低改、4个老旧广场改造、8口堰塘整修,10条机耕道改造新修等34个项目的监督检查。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加固‘防护栅’,织牢‘护栏网’,制止纠正问题6起,重点加强对民生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工程资金‘跑冒滴漏’,脱贫后续扶持资金‘短斤少两’。”该县专项整治办负责人说到。
为落实工程建设专项整治要求,防止乡村振兴建设工程“因小失大”“偷工减料”,抓细抓实工程建设廉洁风险防控。该县要求“一项目一班底,一工程一台账,一环节一检查”,对于工程建设中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如:工程建设预算、建筑材料清单、工程资金运行、工程质量监管等进行严防紧管,防止乡村振兴工程建设中因过度紧缩预算导致“质量缩水”。
“加强乡村重点项目监督,前置项目监管,是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的一道‘护栏屏障’,是整合监督力量,化解工程廉政风险的有益尝试。通过全程跟踪紧盯,发现问题及时‘补损’,较好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满意工程’的期盼。”临澧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贺吉敏表示。(临澧县纪委监委 章剑波 邰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