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 “零距离”教育“身边人
“这次在庄重肃静的法庭现场参加旁听,警示警戒的感受十分强烈,特别是全程观看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后,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自己要引以为戒,坚守纪法底线。”参与刘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后一名干部感慨道。
为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3月30日上午,津市市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院庭审现场,组织相关单位200余人旁听刘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督促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意识,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
此次庭审,在场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观看了整个案件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等审理过程,表情严肃,认真专注。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陈述了行贿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印证了刘某某的职务犯罪事实。通过现场旁听,看到了被告人背离初心使命、动摇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最终滑入违法犯罪深渊的腐败堕落过程,将“庭审现场”变成了“警示课堂”,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在现场旁听庭审比任何文字或图片都要震撼和生动,具有很真实和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
参加旁听的津市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持续引导督促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法底线。(津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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