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开展村级财务专项审计监督 强化“钱袋子”管理
近期,桃源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该县纪委监委以此为抓手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确保村务公开和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举措落到实处。
此次清查审计的对象是全县413个村(社区)和“两委”成员及参加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审计范围是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村(社区)财务情况。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成立清查审计工作机构,对全县28个乡镇(街道)的清查审计工作进行督导,强化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行,确保形成人人有责、层层把关的责任链条。
据悉,在清查审计过程中,要求重点清查近三年半的各种收支,看收入是否入账,看支出手续是否完备,村干部有无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重点查看村(社区)干部报酬有无乱发乱补现象,有无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集体资金资产等问题;查看债务有无增加,资产资源处置有无非法转让、出售、侵吞及不按规定程序处置行为;查看村级专项资金、惠农补贴资金、扶贫救助等补助资金有无违规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查看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招投标以及是否按要求组织实施。
“我们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等开展清查审计工作,并为了确保清查审计过程中做到全面、真实、清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监督参与其中。”县纪委常委、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督导第一组组长向钦林介绍到,6个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督导组督促审计人员对清查审计出的问题逐一研讨,找准对策,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给县纪委监委。对落实专项审计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纪律责任。(桃源县纪委监委 邓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