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 :履行主体责任净化营商环境
“陈局长,您到我们公司指导我们申报项目,为我们公司争取项目资金,费心费力,真是太感谢你了。这是我们公司刚研制的一款电子按摩器,想请您帮忙试用一下,看看效果好不好。”9月12日,某公司负责人一边说,一边将一款小巧新颖的时尚电子产品向临澧县科技局副局长陈汉妮递过去。
“为企业提供服务是我的本职工作,我们不是‘约法三章’了吗,有困难我们尽力帮忙解决,试用新产品性能的事由技术人员去处理,我不能带这个坏头。”陈汉妮婉言拒绝了对方代表企业赠送的礼品。这是临澧县履行主体责任,执行“约法三章”的一个例子。
今年来,临澧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要求党组织把主体责任举责上肩,在履行主体责任和为企业服务上找准“平衡点”,特别是疫情过后企业恢复生产期间,为净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制定“约法三章”,规定干部下企业不得要求企业派车接送;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得向企业推销产品。对企业同样也“约法三章”:要求企业不得主动为调研指导提供车辆;不得宴请派驻企业服务的干部职工;大力营造廉洁清新的发展环境,不得向驻企干部赠送礼品礼金。一经发现,立即将相关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帮助全县唯一一家具有口罩生产资质的企业——湖南永康公司扩大产能,解决扩产研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企业成功申报省、市级新冠肺炎应急专题项目资金20万元,使企业生产线从一条扩充到12条,产能从日产口罩5万只增加到80万只。疫情过后,该企业多次想设宴感谢工业园区班子成员,均被婉拒。今年上半年,临澧县共兑现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80万元,为汇鑫铜业等8家企业申报研发财政奖补资金86万元;帮助辖区企业申报到位项目资金355万元,较好地促进了保就业及企业发展需要。
在落实主体责任中,临澧县敢于拉下“情面”,坚决支持监督责任落实见底,对于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驻企干部违反“约法三章”的,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问题线索上县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到目前为止,该县驻企干部拒绝宴请25起,拒收礼品礼金8起,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68个,清新的营商环境较好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临澧县纪委监委 刘国锋 章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