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区县(市)>详细内容

区县(市)

石门:做好退捕禁捕 守护“洞庭清波”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自“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石门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将退捕禁捕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专项行动的开展不走过场。

不打折扣,做好统一工作调度。自“洞庭清波“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石门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联合相关部门设立县退补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将沿澧水河段3镇4街道确定为重点区域,逐镇逐村调查摸底、信息比对、责任包保。联合制定《石门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石门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回头看”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确保工作循序渐进、责任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已将全县344户捕捞渔民全部劝退上岸,退捕持证渔民68户已全部建档立卡,封存涉鱼“三无”船只318艘,有证渔船95艘,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16人,起诉6人,法院判决3人,给予组织处理3人,立案1人。

严格落实,促进渔民转型就业。对于退捕持证的68户渔民,县纪委监委督促各职能部门对渔民户口、土地、低保、申报信息进行了严格比对审核,做好精确帮扶,落实“四保一”帮扶走访(联户县级领导、县直部门领导、乡镇领导、村组干部),确保上岸渔民能稳定就业、有稳定收入,防止返贫返困。2019年12月至今,领导小组牵头联合人社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开展退捕渔民产业就业培训1次,开展相关就业招聘会多次。目前,68户渔民中转产专业45人次、纳入社会保障63人次、发放退捕渔民直接补贴273.355万元。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为更好地保护澧水水质,改善石门县水资源生态环境,加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街道、农林场在河域附近树立相关警示标牌,设立河岸巡逻站点。由县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两次放流鱼苗681万尾。让4名非法捕捞人员现身说法,以放代偿,加强禁捕宣传,形成强烈社会震慑效果。(石门县纪委监委 张正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