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回访教育出成效 干部焕发新热情
今年以来,武陵区纪委监委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做好审理工作“后半篇文章”。
精心准备,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梳理上一年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的基本信息,明确回访对象。确定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实施主体。确定对2019年度受处分的回访对象开展回访教育的时间为2020年6月至7月,时限两个月,明确时限要求。开展与回访对象本人谈话、对熟悉回访对象情况的群众进行走访、召开警示大会等,明确工作内容。要求不能接受回访对象任何吃请,坚决杜绝红包礼金,“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明确纪律要求。
认真实施,解开党员心结。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回访教育小组,提前了解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人因案理清谈话思路,与回访对象约定回访时间。走访回访对象所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了解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有无新的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面对面听取回访对象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之处和改正意见,促进他们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坚持回访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回访对象的合理要求和实际困难,尽量帮助解决,体现组织关怀和温暖。
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回访对象的实际情况,形成案件剖析材料,适时召开警示大会,认真分析违纪行为的根源和危害,以期达到“查处一案、回访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所有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大会上,全体与会干部签署《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做事之前三思而后行,想一想自己所做的承诺,摸一摸自己的良心,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武陵区纪委监委 李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