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落实业务外信访回访机制,架起群众“信任桥梁”
“刘先生,您好!我是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您之前来访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委监委的业务范围,我们已转交自然资源局处理,现处理结果是……对处理结果您是否满意?”为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近日,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开展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跟踪回访工作。
据了解,根据新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专门建立业务范围外信访台账,今年重点交办了一批典型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对已办结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件及时开展回访工作。此次回访以电话回访为主,回访对象是今年以来通过来访、实名来信等方式反映,且已信访了结的问题线索反映人,回访的内容主要包含信访处理结果是否反馈、处理结果是否满意;调查处理人员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有无违纪现象;是否有新的线索需要反映。
截至目前,津市市纪委监委共收到业务外信访举报件30件,已办结15件,通过电话回访,办结的业务外信访件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下阶段,津市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完善回访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回访。(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梁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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