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做好回访教育“复诊”工作
“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给了我关心和帮助,虽然之前犯了错误、走了弯路,但我会从中吸取教训,继续努力工作……”这是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对去年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汉寿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坚持因人施策。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有的面子观念重,觉得受处分丢了脸,卸不掉思想包袱一蹶不振;有的认为自己资历老,自诩劳苦功高,思想上不知悔改,行动上依然故我;有的认为受处分是做的多错的多,平日里满嘴怨言,工作上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还有的所在单位顾虑较多,对受处分干部不闻不问,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认为自己是边缘人,开始自暴自弃。为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回访前从多渠道了解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针对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制定疏导教育方法,让回访教育收到实效。
坚持全面精细。通过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台账,全程追踪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和改正状况。一方面与受处分人员开展谈话,重点了解其对错误的认识与态度,深入发掘其思想顾虑与诉求。另一方面与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进行座谈,侧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生活情况、人际交往等信息。对每次谈话内容、学习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动态评定。
坚持对症下药。教育的同时进行再造,运用证据、依据、数据,与受处分人一起剖析原因,总结教训,通过事实来消除他们的思想障碍;对发现用人单位歧视受处分人员的现象予以坚决制止,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督促用人单位重新安排工作或者建议组织部门将受处分人员调离原单位等方式,减轻受处分人员心理负担;对在岗位上做出成绩、表现突出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为他们再次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帮助受处分人员树立面对问题的勇气和努力改正的信心;对于认错悔错表现不明显的党员干部进行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受处分人员“不掉队”。
汉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腾方表示:“处分不是目的,目的是教育挽救干部,纪检监察工作要让严格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做好回访教育“复诊”工作,帮助“病人”尽快康复。”截止到目前,该县已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3次,回访教育对象17人次。(汉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熊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