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扣紧“责任链”,推进巡察整改不断档
“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六有’标准严格抓好巡后整改验收工作,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近日召开的巡察工作推进会议上,津市市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
2019年以来,津市着力做深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推动问题解决和成果运用作为巡察整改的关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开列问题清单,面对面交办、点对点开方、实打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
随即反馈快整改。对巡察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反映强烈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判后,及时转交责任单位限时整改,推进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作风,立行立改,使“巡”与“改”紧密衔接,达到立竿见影的巡察监督效果。截至目前,前6轮巡察边巡边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双向移交深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细化分类,分别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跟踪督办。同时,建立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点,并将整改清单同步抄送给相应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方式创新严整改。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通报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接受��会和群众监督。不定期采取电话询问、发函催办、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已被巡察过的党组织开展回访督查,坚决对巡察整改一抓到底,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运用。目前,本届市委巡察反馈已达整改时限的872个问题中,已完成851个,整改完成率达97.6%。
津市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制度,公开通报整改不力反面典型,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津市市委巡察办 王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