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监督落实处分执行不走样
“闫书记,你单位刘某某2017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9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称职等次!”
“邵某受到的是无党内职务可撤的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不是一年六个月!”
“你辖区党员王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期满已经好几个月了,王某某没有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不想恢复党员权利吗?”
……
一连串的3问,使在坐的与会人员顿时心头一紧,3个单位的纪检政工负责人额头上大汗涔涔。会场显得十分安静。这是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召开的一个面对面督查交办座谈会的真实场景。
3月份,临澧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起底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受处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处分到期未及时处置等问题。为抓好处分执行落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于是策划了一场“聚光灯”下毫无遮掩,“辣味”十足的现场督导交办会。
2019年,临澧县有86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共涉及29个重点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35名重点(领导干部、受“重处分”人员)对象。为严肃纪律,保证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临澧县纪委监委组成专班,由审理室牵头对近年来受处分党员的党纪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据介绍,在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该县突出重点,实行“三重三必”,即“重点违纪人员必查、重大处分决定必检、重要违纪问题必纠”,确保纪律处分执行“不走样”,以下沉见底的实效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方法上采取“单位自查、逐次甄别、同类比对”等方式,全面排查违纪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纪律处分决定落实情况,把尚在处分影响期的党员、公职人员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宣布,处分材料是否归入组织人事档案,职级职务是否调整,“双开”人员是否及时停薪销编、解除劳动关系等内容,同时将受处分对象的年度考核、绩效评定、党员权利恢复等作为检查的必查内容。通过检查发现共有3名受处分公职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不合规定,被错评为称职或合格等次;多发放工作绩效奖10万余元;有2名留察处分党员未及时恢复党员权利。
对检查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一问题一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同时,组织督促回访。对政策不了解、业务不精通的工作人员提出严肃警告批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失职,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提出限期整改;对故意违规,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目前,处分执行不到位单位正在按规定程序整改,违规发放的10万余元绩效奖已全部追回。
“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是把握‘严’的工作总基调,落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有效实践,对于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具有强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临澧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贺吉敏如实说。(临澧县纪委监委 裴宜美 叶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