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村级巡察”剑指“微腐败”
2020年,石门县委巡察办对巡视巡察制度进行下沉式探索实践,改变以往“巡乡带村”模式,采取“片区交叉与邻近乡镇交叉相结合,常规巡察与村级巡察同步融合推进”的模式,针对微权力,开展微巡察,惩治微腐败,“微腐败”虽“微”,但决不能“微治理”。
4月8日,石门县“村级巡察”工作正式启动。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启动大会上指出,惩治“微腐败”不仅是中央高层推动的重大举措,也是全社会共同反腐的客观要求。“微腐败”每少一分,群众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开展村级巡察,巡察干部要紧贴乡村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农户,下沉走访,当好“战地记者”,采取“乡村夜话”等适应农民群众的生产节奏、作息时间的形式,去开展走访调查工作;要重点发现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情况、“三资一项目”监管情况、“小吃小喝”“小恩小惠”“小玩小赌”等微小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应该解决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用心用情开展工作,切实提高群众“三感(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度(满意度)”。
据悉,石门县作为武陵山片区县,自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仅2014-2018年,全县累计整合部门涉农资金15亿元,并通过融资等渠道筹资10亿元,共实施扶贫项目1936个,确保每个贫困村直接投入500万元以上、非贫困村200万元以上,投入资金量大,涉及面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开展村级巡察,重点之一就是要对扶贫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中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石门县委巡察办 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