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区县(市)>详细内容

区县(市)

临澧:对“微腐败”要零容忍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微腐败”一般发生在基层,违纪违法人员虽然职务不高、涉案金额不大,有的甚至只是收条把烟、吃顿把饭的事,但因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而被老百姓所深恶痛绝。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国家的长治久安好比水库堤坝,基层干部的贪腐行为就犹如蚂蚁挖穴,如果对蚂蚁的这种行为不加治理和防范,则无论堤坝如何坚固,总有溃坝的一天。“微腐败”经常发生在危改资金补助、粮食补贴发放、脱贫资金分配、农村低保评定等攸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上,群众的感受最为真切,反感情绪尤为强烈。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如何防范和治理“微腐败”?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其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党纪法规观念,筑牢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不断建立健全防范“微腐败”的体制机制,认真分析相关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制度规定存在的漏洞缺陷,扎紧制度的篱笆,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敢于较真碰硬,对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无论金额大小,也无论涉及面是广还是不广,只要违纪违规,就要严肃处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08万个、处理9.9万人;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64万个、处理11万人……亮眼的成绩单彰显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给基层腐败分子敲响了警钟。

欲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就必须对“微腐败”实行零容忍。对发生群众身边的小微腐败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查处“微腐败”的高压态势,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夯实党的执政之基。(临澧县纪委监委  吴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