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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用好身边“活”教材 做实“改”字文章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没有规范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来了35天,最大的愿望就是重新获得自由!”8月2日,在石门县人社局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120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该局社保处征缴管理股原副股长胡伟非法占有养老保险资金案警示教育片。

会议现场

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胡伟在县社保处登记征缴管理股负责市属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代征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现金、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违规方式收费,并通过在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修改缴款人缴费比例及缴款金额等手段,非法占有养老保险资金。两年多时间里,胡伟采取相同的手段共作案300余笔,涉及被害群众197人,侵吞他人保费147万余元。

作为以案促改工作推进第二站,该县人社局深刻汲取“胡伟案”教训,组织召开了全县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案情,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政从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局党组的态度是不遮不掩、不捂盖子。出现问题,坚决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会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波郑重表态。会后,该局将通过抓教育、明职责、建机制、提能力等系列举措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该县纪委监委自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来,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28人,开展关键岗谈心谈话34人次,重要岗位轮岗交流9人,建章立制10项。据悉,该县第三轮以案促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并逐步向乡镇、街道延伸推广。(石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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