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严格落实办信办访要求 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日前,桃源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办理要求,强化信访举报问题全过程跟踪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包案领办。该县纪委常委会议确定包案对象,实行一件信访一名领导包案领办,一个部门具体承办,一名联络员一包到底的工作机制。由信访室把好筛选关,统一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问效;包案领导把好督促协调关,不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包案情况,办结息访后出现反复的信访举报,仍由原包案领导继续负责,视情况进行交叉办理。
二是挂牌督办。挂牌督办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信访举报未办结率较高、越级重复信访举报突出、专项领域(扶贫、涉黑等)信访举报问题较多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越级重复访突出的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举报以及引起重大舆情的三类信访举报件进行挂牌督办。对挂牌对象,县纪委实行一周一督办。
三是依法查办。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对工作责任不落实、调查不细致不深入的行为,县纪委监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包庇、敷衍、泄密等失职渎职行为,甚至存在目无法纪、利用办理信访案件谋取私利的纪检干部,坚决查处,严防“灯下黑”的问题发生。承办部门在调查核实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对象受到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程序作出认定结论,可以通过采取向本人反馈、向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部门)通报反馈、召开会议和个别说明通报调查结果反馈、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说明等方式予以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无正当理由长期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协调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信访室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151件次,同比下降52.15%,初信初访85件次,同比下降62.78%,办结26件,群众反馈满意率达95.47%。(桃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