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压实主体责任 推动巡察整改
4月23日,十二届汉寿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汉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群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出指示,县委巡察办主任朱湘萍主持会议。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该县县委启动第五轮巡察,分别对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公路局、原县商务粮食局及市场服务中心、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县地震局、县特种水产科学研究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县委第一、二、三巡察组于2019年2月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问题,要求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巡察期间,巡察办、组及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了多次集中督导和现场检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会上,该县县委巡察办通报了现阶段各单位的整改进度和相关情况,各巡察组长对各单位整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点评,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汇报了工作并就后段扎实推进整改做了表态。
曾群强调,一是提高认识,以整改推动工作,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二是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亲自参与,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加强指导,巡察办、组要联合组织部和纪委监委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具体整改措施的指导和日常督导;四是从严问责,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按要求移交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处理。
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正副组长,县委第五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会议。(汉寿县委巡察办 蒋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