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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四机制”统筹“打伞”“破网”工作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源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探索建立“打伞”“破网”统筹联动“四机制”,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地生根。

建立起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每周开好一次线索研判碰头会,按周对县扫黑办、县公安局收集的及上级交办的有关涉黑恶线索进行整理、研判、分类和核查。

建立起大要案件会商机制。由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联合下发《桃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要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明确大要案件会商类型;明确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专案组、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双向移送线索、专题会议、专案报告等工作机制;明确问责情形。

建立起线索移送双向机制。县纪委监委、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建立案情定期通报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发现问题线索时做到及时会商,及时移交,建立台账,专人负责。目前,县纪委监委向县扫黑办移交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条;县扫黑办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条;公安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涉黑涉恶团伙案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8条。

建立起涉黑恶线索快查快结办理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照 “三个优先”原则,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优先使用留置措施进行受理、甄别、备案、登记和交办,确保每起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8条,已查结处理44条。(桃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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