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查
为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围绕政治站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纪问责四个方面,对全县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各职能部门以及全县各乡镇(街道)进行专项督查,重拳出击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县纪委监委结合问题线索,理清工作思路,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5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组,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全体干部分别作为各督查组成员,分管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组长,采用“三必问”“六必查”工作模式,通过查阅台账、核查线索、集体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各单位扫黑除恶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各单位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及时反馈,并责令相关单位迅速整改到位,对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态度消极暧昧、失职失责的严惩不贷。
目前,各督查组正积极调查与跟进相关案件及问题线索共12件,其中涉黑涉恶团伙案件8起,由第一、二、三督查组各负责2起,第四、五督查组各负责1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督查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督查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落地生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汉寿县纪委监委 周靖丁)